一、主要內容
《岳陽縣食品應急預案》共分為七大項,第一項總則明確了本預案起草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事故分級;第二項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第三項監(jiān)測預計、事故報告與評估;第四項應急響應;第五項后期處置;第六項是應急保障;第七項附則。
二、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在本縣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可控性和嚴重程度,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可控性和嚴重程度,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其中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1)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2)一起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數(shù)在10-99人,且未出現(xiàn)死亡病例的;(3)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為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安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請縣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發(fā)生Ⅳ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根據縣食安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的建議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xiàn)場指揮部,組織領導、指揮協(xié)調應急處置工作。
縣食安事故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對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guī)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建議,并及時向事故涉及部門和市市場監(jiān)管局通報情況;縣食安事故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組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涉及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在縣人民政府或者縣食安事故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下,成立本鄉(xiāng)鎮(zhèn)現(xiàn)場指揮部,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Ⅲ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安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縣人民政府依法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