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岳陽縣審計局決算收支表 單位:萬元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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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2014-預算數 |
內容 |
2014-預算數 |
功能科目名稱 |
一、公共財政撥款 |
341.52 |
一、基本支出 |
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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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撥款 |
341.52 |
﹙一﹚工資福利支出 |
17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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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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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1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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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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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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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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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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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央財政補助 |
10 |
三、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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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業(yè)單位經營服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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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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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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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支出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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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結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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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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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計 |
351.52 |
支出合計 |
3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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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稱要細化到項級。 |
2014-岳陽縣審計局“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
本-決算數 |
合 計 |
6.02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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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務接待費 |
6.02 |
3、公務用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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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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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務用車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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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