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縣農發(fā)〔2024〕7號
局機關各股室站、二級機構:
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將《2024年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24年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普法工作實施方案
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2024年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普法工作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中央一號文件的精神指導和《湖南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業(yè)農村系統法治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5年)》,為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zhí)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主體責任制,持續(x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營造部門普法大氛圍,加快法治農業(yè)農村建設步伐,結合年度重點普法學法要求和新頒布新修訂的法律法規(guī)、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會議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總綱,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為主線,以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督、加強普法宣傳、加強法律服務為重點,大力推進農業(yè)農村法治建設,為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加快農業(yè)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普法工作安排與責任
(一)制定方案與計劃。(時間:2月份,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
(二)召開議法會。局黨組召開議法會,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落實普法經費。(時間:4月份,責任單位:辦公室、法規(guī)股、執(zhí)法大隊)
(三)推進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做好重大行政執(zhí)法事項依法決策,堅持重大事項集體討論,依法舉行聽證,杜絕行政訴訟敗訴、國家賠償案件。(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
(四)堅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黨內法規(guī)、憲法法律、黨的二十大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要求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重要內容,安排2次以上的專題學習。建立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小組會前半小時集中學法制度,學習業(yè)務法律法規(guī),貫徹時政方針政策。(時間:全年,責任單位:辦公室、人事股)
(五)堅持領導干部述法制度。落實領導班子工作報告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時間:全年1次,責任單位:人事股)
(六)堅持干部職工學法考法用法制度。做好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如法網學法考法,力爭做到參學率100%,參考率100%,合格率100%;組織執(zhí)法人員參加法律培訓學習,每年不少于40小時;組織參加行政執(zhí)法考證換發(fā);組織人員參加相關的法律知識競答賽。(時間:按時,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人事股)
(七)健全法治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健全行政執(zhí)法各項制度。(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
(八)深入開展法治培訓活動。
1.舉辦干部職工法治知識培訓。每年至少舉辦2次農業(yè)系統干部職工法治培訓,增強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時間:上、下半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
2.舉辦執(zhí)法人員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培訓。以會代訓形式,舉辦執(zhí)法人員業(yè)務培訓,增強依法執(zhí)法觀念,提升辦案水平和能力。全年組織相關執(zhí)法人員參與部、省、市開展的相關法律培訓,確保農業(yè)綜合行政執(zhí)法人員每年參加集中開展的執(zhí)法類培訓時間不少于60學時。(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執(zhí)法大隊)
3.舉辦依法行政相對人普法培訓。增強依法行政相對人依法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法治觀念,促進社會法治建設。(時間:全年,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股室)
(九)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法治環(huán)境。
1.“3·15”開展春季農資打假暨法治宣傳活動。根據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開展農資打假保春耕的通知》的目標任務要求。(時間:3月中旬,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2.五月份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月”活動。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全縣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時間:5月份,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3.開展“9·9農民豐收節(jié)”普法宣傳月活動。根據中國農業(yè)農村部關于“中國農民豐收節(jié)”法治宣傳相關要求(時間:9月份,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4.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宣傳周活動。根據《岳陽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時間:12月上旬,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5.全年開展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培訓工作,并組織開展“結對子”活動。縣級農業(yè)綜合執(zhí)法人員與示范戶進行結對幫扶,確保實現2024年底90%的行政村有學法用法示范戶的目標,并以案普法。根據省農業(yè)農村廳、省司法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22〕60號)(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參與單位應及時準備宣傳資料、安排人員,搞好活動資料收集,做好宣傳報道。
(十)開展執(zhí)法大檢查活動。根據農事季節(jié),集中開展各項行政執(zhí)法專項大檢查活動,嚴厲查處打擊生產經營農資和農業(yè)農村違法行為,維護農業(yè)農村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時間:適時,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執(zhí)法大隊、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等)
(十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活動。按照市縣要求,對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事項,與相關單位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zhí)法檢查。(時間:上、下半年各一次,責任單位:行政審批股、執(zhí)法大隊、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等)
(十二)加強法制監(jiān)督指導。監(jiān)督指導執(zhí)法隊伍依法執(zhí)法,杜絕執(zhí)法人員違法事件。(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
(十三)堅持法律顧問制度。繼續(xù)聘任法律顧問,及時提供法律幫助。(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
(十四)健全法律咨詢制度。建立法律顧問和專家咨詢平臺,設立咨詢電話,及時解答社會公眾咨詢涉農法律法規(guī)政策問題。(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十五)拓展法治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宣傳窗、宣傳欄、宣傳板報、宣傳展板、橫幅標語、電子屏等固定宣傳陣地和廣播、電視、小視頻、報刊、網絡、手機客戶端、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新聞載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促進本單位法治文化建設。(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十六)編印以案釋法教本。以開展案卷自查自評和參加縣市評查為載體,選取典型案例,編印以案釋法教本。(時間:10月份,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行政審批股、執(zhí)法大隊)
(十七)編纂法規(guī)宣傳資料。編印法治制度、執(zhí)法文書規(guī)范文本、法規(guī)知識讀本以及各類普法宣傳冊、宣傳單。(時間:全年,責任單位:法規(guī)股、執(zhí)法大隊、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等)
(十八)健全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機密、個人隱私和法律規(guī)定不宜公開的情形外,依法及時公開執(zhí)法、司法依據、程序、結果和所有生效的法律文書與處罰決定。(時間:全年,責任單位:行政審批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
(十九)推進行政審批改革。進一步厘清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事項,編制服務指南和流程圖,做好“互聯網+監(jiān)管”平臺利用管理,落實好各項推行的新舉措新要求。(時間:全年,責任單位:行政審批股、各相關股室站及二級機構等)
(二十)推進法治環(huán)境建設。加強營商環(huán)境建設,推進“一件事一次辦”“一站式”服務、一網通辦、“三集中三到位”等工作,推廣“智慧岳陽·岳辦岳好”APP和微信小程序使用。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制度和內部工作機制。(時間:全年,責任單位:行政審批股)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普法責任制要求,調整我局落實普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長任組長,彭六軍、梁華等同志任副組長,各股室站及局屬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設法規(guī)股)。各股室站、二級機構要把普法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要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人員、經費和物質保障,為普法工作創(chuàng)造條件。
(二)強化清單管理。建立“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主抓、法規(guī)股牽頭組織、業(yè)務部門各司其責”的法治宣傳工作機制。各股室站、二級機構要依據責任清單(見附件),根據工作特點、重點和依法行政任務,明確年度應普及的法律法規(guī)和擬開展的普法活動,明確專人負責聯絡,收集整理各類資料,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附件: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普法責任清單
附件:
岳陽縣農業(yè)農村局普法責任清單
重點宣傳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
責任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法規(guī)股、 行政審批股、 執(zhí)法大隊 |
行政許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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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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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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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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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法 |
機關各股室站、 二級機構 |
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科技教育股 |
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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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檢疫條例 |
縣植保植檢站 |
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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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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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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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植物疫情報告與發(fā)布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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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宅基地管理辦法 |
縣農村經營服務站、 執(zhí)法大隊 |
鄉(xiāng)村振興促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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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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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
縣土壤肥料工作站 |
湖南省耕地質量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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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質量調查監(jiān)測與評價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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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記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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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種業(yè)管理股 |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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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
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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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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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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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外來物種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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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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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管理條例 |
種植業(yè)管理股(農藥管理) |
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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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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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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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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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薄膜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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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縣定點屠宰服務中心 |
動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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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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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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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豬定點屠宰場(場)設置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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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股 |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特別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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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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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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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
縣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
湖南省城鎮(zhèn)蔬菜基地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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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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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證書制度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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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防治法 |
農業(yè)資源保護與利用股 縣生態(tài)能源服務中心 |
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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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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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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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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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野生植物保護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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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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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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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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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快發(fā)展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的決定 |
鄉(xiāng)村產業(yè)發(fā)展股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法 |
農業(yè)技術推廣站 |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