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3歲以下嬰幼兒的監(jiān)護人
二、政策內(nèi)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扣除方式上,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由夫妻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監(jiān)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guī)定扣除。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zhèn)洳椤钡姆⻊展芾砟J剑{稅人在申報時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留存?zhèn)洳榧纯伞?o: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st-style: none; box-sizing: border-box;">
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發(fā)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fā)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具體地點和網(wǎng)址可從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wǎng)站首頁及“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三)申報要求
1.納稅人可以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nèi)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fā)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
2.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居民身份證、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等)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3.納稅人需要留存?zhèn)洳橘Y料包括: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等資料。
(四)相關規(guī)定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相關文件
(一)《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fā)〔2022〕8號);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22年第7號)。
五、有關問題
(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實施,納稅人如何補充享受之前月份的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納稅人希望在工資薪金發(fā)放時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扣除信息,選擇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辦稅系統(tǒng)中更新納稅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發(fā)工資時會自動為納稅人扣除從符合條件月份起到申報當月的累計扣除;如果納稅人希望在2022年度匯算時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間,通過辦理年度匯算補充符合條件月份的專項附加扣除。
舉個例子,如果納稅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即符合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fā)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納稅人申報1月份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納稅人的子女在2022年2月出生,自2022年2月起納稅人即符合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單位在發(fā)放4月份工資時可為納稅人申報2月份至4月份累計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二)3歲以下嬰幼兒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嬰幼兒信息應當如何填報?
答:一般來講,嬰幼兒出生后,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扣除信息表》填報子女信息。證件類型可選擇“出生醫(yī)學證明”,并填寫相應編號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的,證件類型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并填寫身份證號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信息,也可作為填報證件。
極少數(shù)暫未獲取上述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后續(xù)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碼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稅務機關聯(lián)系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將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xù)享受扣除。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由誰來扣除?
答:該項政策的扣除主體是3歲以下嬰幼兒的監(jiān)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yǎng)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的,可以比照執(zhí)行。
(四)不是親生父母可以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但其必須是擔任3歲以下嬰幼兒監(jiān)護人的人員。
(五)嬰幼兒子女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等受到本人監(jiān)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
(六)在國外出生的嬰幼兒,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嬰幼兒在國內(nèi)還是國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七)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
答: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規(guī)定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八)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進行扣除。
(九)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能在父母之間分配嗎?
答:可以。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兩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這兩種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據(jù)情況自行選擇。
(十)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選定之后還可以變更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扣除,選定扣除方式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不能變更。
(十一)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嬰幼兒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嬰幼兒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十二)對于存在重組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十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發(fā)工資時就享受嗎?
答:可以。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將有關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后,單位根據(jù)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在每個月預繳個稅時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紅利。
(十四)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的當月沒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后續(xù)還可以享受嗎?
答:可以。如果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當月沒有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當年的后續(xù)月份發(fā)工資時追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十五)納稅人享受政策應當填報哪些信息?
答: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按照引導填報,也可以填寫紙質的《信息報告表》,填報內(nèi)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等)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六)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將有關資料提交給稅務部門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zhèn)洳椤钡姆⻊展芾砟J剑陥髸r不用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留存?zhèn)洳榧纯伞?o: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st-style: none; box-sizing: border-box;">
(十七)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發(fā)票嗎?
答:不需要發(fā)票,只需要按規(guī)定填報相關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關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等)及號碼、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八)納稅人如何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較為方便快捷?
答: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全程“非接觸”辦稅,無需填報紙質申報表,較為方便快捷。
(十九)誰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填報信息負責?
答: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二十)稅務機關會對納稅人填報的扣除信息進行檢查嗎?
答:稅務機關將通過稅收大數(shù)據(jù)、部門間信息共享等方式,對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核驗,對發(fā)現(xiàn)虛扣、亂扣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